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市水利局合署办公区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加强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人员管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夯实单位责任、领导责任,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认真开展人员信息排查。各单位要认真排查 7 月 17 日以来从张家界市来(返)许人员、7 月 23 日以来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来(返)许人员,7 月 6 日以来有南京旅居史、经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或与相关省市的感染者行程轨迹存在交集的来(返)许人员,以及来自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和其关联区域来(返)人 员。存在上述人员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排查、核酸(血清抗体) 检测和 14 天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各单位排查情况,请于2021年8月2日12:00之前报市水利局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办公区域人员进出管理。自即日起,严格执行进出办公区域“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核验通行”措施。存在咳嗽发烧等疑似症状的,禁止进入办公区域;未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办公区域;通信行程码异常的,禁止进入办公区域。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严格管控,严格落实登记核验措施,消除隐患。
四、严格管控大型会议活动。各单位要精简会议活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确需召开的会议,要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原则上不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00 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提倡错峰就餐,取餐要佩戴口罩,就餐期间要保持距离,就餐后即刻离开。自即日起,对电梯间、会议室、卫生间等重点公共区域落实定时消毒措施。
五、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各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许,确需离许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批准,并报市水利局办公室备案。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其关联区域,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备案,并全程做好防护。准备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其关联区域来(返)许的人员,必须提前 24 小时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许后配合所在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凡出发地要求,离开该区域需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的来(返)许人员,入许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严格实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疫情信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信息务于每日下午 15 时前上报市水利局办公室。如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务必于 2 小时内进行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对瞒报、迟报疫情信息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许昌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